毕业后如何办理改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2浏览次数:53

改派指毕业生的就业方案(报到证)需要改变。毕业生就业方案公布后,原则上不办理改派。但有特殊原因要求改派的,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报送有关材料。
如果新接收单位在同一市(指设区的市)内范围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调配。
如果新接收单位市跨市(地级市)者,按如下程序办理:
递交本人改派申请(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填写);
递交原报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配的证明;
递交出具有效的新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
退回原报到证。
对于符合改派条件的,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受理并于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