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参加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乡村振兴)项目,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参与志愿服务,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人才工程。项目自2003年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派遣了40余万名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中西部基层开展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在全社会尤其是青年中唱响了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旋律。
(二)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简称山区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由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03年起组织实施,参照西部计划项目运作模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乡镇一级从事1-3年志愿服务工作,目前山区计划设立“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一校一社工”3个专项。
1.“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专项(简称“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由团省委、省文明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自2021年起实施,每年选派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原则上为2-3年。
2.“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招募优秀的青年志愿者在粤东西北地区的乡村学校支教1-3年,缓解农村贫困地区教师结构性短缺的局面。
3.“一校一社工”专项:每年选派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或心理学、社会工作、教育学、人文社科等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地区薄弱中小学校,以促进山区学生心理健康为重点,驻校开展1-3年青少年服务工作。
二、招募要求
(一)招募对象
主要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以及符合我省择业期政策的往届毕业生(主要为2020、2021届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3.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振兴,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心健康,符合山区计划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具备能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应届毕业生志愿者在到岗之前须获得毕业证书;
6.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优先;
7.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
三、服务保障及优惠政策 ✦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关于印发<2021-2022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1〕4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加快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发改信息〔2017〕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项目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参加项目的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5月10日前)
1.西部计划
各学院组织有意报名的学生通过全国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xibu.youth.cn/。
2.山区计划
网上报名:各学院组织有意报名的学生通过电脑端登录广东志愿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www.gdzyz.cn/index或手机端登录“i志愿”、“广东志愿者”等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同学们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填写报名信息后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大小在300K以内)、相关职业资格证照片等。完成填写信息后,须点击《个人承诺书》并确认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无误,签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名。可选择同一服务类型的2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学院资格审查(5月15日前)
报名学生在西部计划、山区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西部计划报名表》《山区计划“一校一社工”专项报名表》、《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项报名表》并提交至学院,学院审查报名学生综合情况,重点如下:1.学生资格条件;2.报名内容真实性;3.学生志愿服务经历、社会实践经历;4.家庭支持情况;5.今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提交报名材料(5月18日前)
所在学院党组织出具意见盖章后,纸质版材料(报名表、家长知情同意书)至本校项目办(广州校区校团委办公室305),同时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和《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报名相关信息统计表》电子版至xtw@gdufe.edu.cn
(四)学校面试(5月下旬)
西部计划将由学校项目办组织面试,具体另行通知,择优向省项目办提交志愿者名单。山区计划由省项目办统一进行面试,校级不设置面试。
(五)体检公示(6月下旬)
学校组织通过面试录取的学生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由省项目办对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i志愿”系统公示3天。
(六)签订招募协议(7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志愿者与招募省项目办签订协议,协议签订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七)公布名单
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