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24级学生遴选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财经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确保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的教学质量,实现实验区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严格准入”原则,制定2024级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遴选方案。
一、实验区简介
全媒体新闻传播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旨在培养熟练掌握全媒体传播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人才,能够熟练进行全媒体采写、策划与传播等实践技能。
学业标准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学位专业为网络与新媒体)。主要课程包括:传播学原理、新媒体导论、网络与新媒体概论、新闻采访与写作、数字媒体技术等。就业方向包括国家政府部门、各类媒体机构、广告公司、公关公司,以及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等。
二、遴选范围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2024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三、遴选名额计划
遴选名额不超过30人(实验区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招生人数,且不高于报名人数的80%)。
四、遴选方式
本次遴选包括初选和面试两个环节进行。
1. 境内学生
初选: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经报名学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不多于45人进入面试环节。若高考成绩相同,则依据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之和决定排名;若再相同,则以语文成绩决定排名。
面试:为有效测试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全媒体新闻传播专业潜质,面试采取一对多的形式与面试老师进行对话,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展示自己的能力与潜质,面试老师根据学生表现给出面试分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2. 港澳台学生
港澳台学生不参与初选环节。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经报名的港澳台学生,按照与境内学生统一的规则及标准参加面试,共同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遴选标准
实验区要求学生遵守国内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尊师重道;有较好的语文、英语语言基础;有较强的创意、创新思维能力与自学能力;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努力、进取心强;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有良好的情商和坚强的毅力;成绩较好;有志于从事全媒体新闻传播工作。
六、遴选程序
(一)学生报名
10月25日至10月27日
1. 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2. 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教师学生端)(http://jwxt.gdufe.edu.cn/jsxsd)“学籍管理—专业分流”报名,选择志愿后须提交确认,并按实验区遴选办法向学院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
3. 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时间为:10月25日08:00—10月27日23:59,报名成功时间以系统报名成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二)初选
10月27日至11月1日
1. 学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经报名成功的学生中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不多于45人进入面试环节。
2. 若高考成绩相同,则依据高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之和决定排名;若再相同,则以语文成绩决定排名。
(三)面试
11月2日至11月7日
1. 为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逻辑思维能力、全媒体新闻传播专业潜质,采取一对多的形式与面试老师进行对话,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10分钟)内展示自己的能力与潜质,面试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面试分数。
2.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四)公示
11月12日至11月29日
1. 实验区所在学院将拟录取的学生名单(电子版与纸质版)报到教务处教研科,名单后附不超过实验区遴选名额10%的候补名单(候补名单依据遴选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2. 学校对名单进行公示,届时可登陆学校信息门户栏查看公示信息。
3. 公示期间,拟放弃录取资格或候补资格的学生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的放弃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教研科。
4. 公示结束后,学校原则上不接受退出实验区的申请,并将拟录取名单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五)学校审定与发文
学校统一发文公布入选学生名单,届时可在学校信息门户发文栏查看。
(六)其他事项
1. 实验区统一于2024-2025学年第2学期开班。
2. 入选实验区的学生,不能参加后续举行的专业方向遴选分流,不能申请专业二次调整。
3. 各实验区咨询事宜详见各实验区遴选办法中公布的联系方式。
七、信息公开渠道
学院官网、微信公众号。
八、收费标准
按学校已制定的学费标准收费,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九、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416493639。QQ群:763481710。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2024年10月
编辑 | 宣传部 连冰茵
一审 | 黄少芬
二审 | 陈天赐
三审 | 张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