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粤财大〔2026〕48号,下简称《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全面衡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以德为先,突出对学生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一贯学业表现与过程性评价。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制订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充分研究、集体决策,按要求落实本学院推免生的报名、推荐、公示等。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从学院教授委员会产生,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由不少于5名的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
三、推免生推荐条件
凡符合《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要求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四、指标分配
学校下达推免生遴选指标后,学院按学校分配原则,考虑各专业学生基数等确定名额分配方案。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专业名称 | 正式拟推荐名额 |
新闻学 | 2 |
汉语言文学 | 3 |
网络与新媒体 | 2 |
广告学 | 2 |
注:除了正式拟推荐外的其他报名且符合推免条件的依次递补。
五、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及细则
以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科学构建推免生综合评价体系,按综合评分择优选拔。
学院按规定对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专业整体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同分情况,优先以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分数、科研潜质、公共服务分数依次进行排名),并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数量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同时做好全过程记录存档备查。具体指标设置如下:
推免综合评价分=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 85% +公共服务× 5% +科研潜质× 10%
(一)必修课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百分制)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公共服务由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综合类荣誉等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公共服务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7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具体赋分标准如下:
表1公共服务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具体要求 | 赋分 |
1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 100 |
2 | 参加志愿服务 | 本科阶段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达到600小时及以上。 | 50 |
本科阶段参加志愿服务总时长在300至599小时之间。 | 志愿时长 (小时数) *0.05 | ||
3 | 到国际组织实习 | 本科阶段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 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符 合要求的国际组织名单参照国家留学基金 委重点资助国际组织名单。查询网址:https://gj.ncss.cn/gjzzjs.html);实习地点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 机构办事处等;申请推免时已完成不少于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实习证明为准);实习前已在学校备案;如参加多个项目,只取其中一项。 | 20 |
4 |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 本科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且获得校级以上(不含县区级)优秀学生骨干(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表彰。 | 15 |
本科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获得校级以上(不含县区级)优秀学生骨干(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表彰。 | 10 | ||
5 | 获得综合类荣誉 | 本科阶段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新时代青年先锋、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国家级道德模范、国家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50 |
本科阶段获广东优秀共产党员、广东青年五四奖章、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向上向善好青年、省级道德模范、省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 20 |
注:①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以“i志愿”系统记录为准,志愿服务时长单位为小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向下取整)。
②主要学生干部指校、院团委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校级学生组织常委团成员(或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以及校级社团社长、副社长(或会长、副会长)。
③参加公共服务中,涉及某个加分类别内多项加分的,只取最高的加分项,其余项不叠加计分。涉及多个加分类别的,不同加分类别之间的加分项(只取每一类别内最高的加分项),可叠加计分,最高100分。
科研潜质由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两部分构成,最高不超过100分。学生在竞赛获奖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学生在科研成果有多项赋分情况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在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中,如有相同科研成果既发表论文,又参加竞赛得奖,只取一项赋分。
1.竞赛获奖
表2竞赛获奖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级别 | 竞赛名称或类别 | 赋分标准 | |||
最高等级 | 第二等级 | 第三等级 | 第四等级 | ||
一类竞赛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 100 | 90 | 75 | /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100 | 90 | 75 | /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100 | 90 | 75 | 60 | |
二类竞赛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广东省分赛 | 30 | 20 | 10 | / |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30 | 20 | 10 | / | |
“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0 | 20 | 10 | 5 | |
三类竞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广泛认可度,且经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确定的国家级重要赛事)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5 | 3 | 2 | /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大广赛) | 5 | 3 | 2 | / | |
全国大学生新媒体创意大赛 | 5 | 3 | 2 | / | |
全国大学生数字编辑创新大赛(原名全国大学生网络编辑创新大赛) | 5 | 3 | 2 | / | |
中国高校校报好新闻奖 | 5 | 3 | 2 | / | |
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 | 5 | 3 | 2 | / | |
注:①如竞赛设置了特等奖,则最高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第四等级分别对应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如竞赛未设置特等奖,则最高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分别对应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三等奖/铜奖;优秀奖不纳入加分范围。
②加分分值=基准分值*贡献系数。个人奖的贡献系数为1;团体获奖排名第一名的贡献系数为1,第二名贡献系数为0.9,第三名贡献系数为0.8,以此类推,第九名贡献系数为0.2,第十名贡献系数为0.1,第十一名及之后不再加分(排序以获奖证书上的排序为准)。
③若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公告)明确标明团队成员按姓氏拼音(或笔画)排序,须由该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出具,并经全体参赛团队成员签字确认的《团队成员真实贡献度及排名说明》,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后,作为实际赋分排名的依据。
④不以广东财经大学名义参加的竞赛成绩,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⑤三类竞赛清单由各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学院学科和专业特色、人才培养需要等综合确定。
2.科研成果赋分。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有多篇论文者实行代表作评价,取其中一项最高得分。科研成果清单列表及赋分标准根据学校2027届推免通知及学院实际,赋分标准如下:
表3科研成果具体清单及赋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赋分 |
1 | 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B类及以上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 | 100 |
2 | 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C类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 | 80 |
3 | 发表在《广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等级目录》中C-类等级期刊的科研论文 | 30 |
注:论文以在线发表或正式发表为准,录用通知不作为赋分依据。
六、遴选程序
1.报名申请:申请推免的学生请于8月31日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广州校区乐学楼207),材料同步发送邮箱snc@gdufe.edu.cn,报名咨询和联系人为黄倩18026229575,亢歌恬13060603909。
2.资格初审与材料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学业成绩进行初审。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通过初审学生的公共服务、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给出明确鉴定意见。
3.综合评分与排序:9月1日,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评价公式计算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
4.名单公示:拟推荐名单及候补名单在学院官网及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关键信息。
5.学院审定与上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定最终推荐名单,并于9月7日按要求整理材料报送至教务部。
七、特别说明
(一)推免回避
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学校推免生遴选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遴选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生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二)争议处理
公示期内,学生对推免程序和结果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邮箱snc@gdufe.edu.cn,联系人:黄倩,联系电话:020-84091103,18026229575。
八、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负责解释;未详尽之处,按《办法》执行。
人文与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院、出版学院)
2026年8月27日


